各设区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华北油田教育分局:
由河北省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环保局、省体育局)主办的第27届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将于2011年11月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内容
(一)活动主题
创新•体验•••成长。
(二)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有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
1.青少年板块。由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组成,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少年科学幻想画和青少年科学DV展览等。
2.科技辅导员板块。主要有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辅导员方案评选,以及科技辅导员论坛。
二、组织实施要求
1.各设区市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使更多的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积极做好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活动水平及作品质量。
2.各市级竞赛可以参照全国及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市级竞赛的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竞赛的公开、公正、公平。
3.活动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挖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科技辅导员的科教创新成果,要注重原始创新和科教制作的探究与发明。
三、评审标准与奖项设置
1.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严格依照全国及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及评审标准实施。
2.奖项设置。本届大赛设青少年竞赛项目、优秀科技实践活动项目、科学幻想画、青少年科学DV、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作品和科技辅导员优秀方案等项目等级奖(一、二、三等奖),设优秀科技辅导员奖和优秀组织奖。
3.评奖程序。
(1)大赛组委会对上报作品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各类作品将提交大赛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完成。
(2)通过初评的优秀作品将参加终评和展示活动,优秀科技辅导员还需要参加论坛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展示期间将对参加终评的项目作者进行知识问辩,成绩将作为评审参考主要依据之一。
(3)省级终评结束后,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分配我省名额择优推荐各类项目参加第2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四、申报方式及有关要求
1.报送项目必须是参加了当地竞赛活动,并经市级组织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的项目。各设区市必须按照通知分配名额和有关要求报送项目(名额分配见附件1),否则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不予接受,后果自负。上报时小学、初中名额不足者可以占用高中项目名额,但高中项目不准占用小学、初中申报项目名额。
2.报送项目必须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由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统一编制)和所需附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一经发现字迹潦草和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缺少签字、盖章、照片等)视为不合格作品在初选时淘汰。
3.各类作品的申报书、研究论文、查新报告和原始材料等一式一份,每项作品一个档案袋,并将申报书第一页贴于档案袋封面上,同时必须上报一份电子版(光盘);优秀科学幻想画的申报书要求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
4.大赛优秀组织奖,由各设区市按照有关标准及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组织工作突出的市级以下(不含市级)单位上报省竞赛组委会,经省竞赛组委会审定后确定。不符合上报条件的单位和不按分配名额报送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