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协〔2018〕2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科普中国•百城千校万村行动”关于科普e站建设有关要求和河北省科协九届三次全委会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科普传播渠道和阵地建设,解决科学传播“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省科协决定开展2018年科普e站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站建设工作
(一)申报标准。符合并优于科普e站建设“五有”基本标准。
(二)申报名额。承担《河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的石家庄、保定、廊坊、秦皇岛、唐山市科协各申报8个项目;张家口、承德、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科协各申报6个项目;定州、辛集市科协各申报2个项目。
(三)建设方式。一是省科协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承建单位。二是在利用省级财政进行政府采购基础上,委托中标企业统一安装配置、对承建单位进行培训。三是承建单位负责项目验收以及日常使用管理,确保发挥科普e站作用。四是为整体推进我省科普e站建设,便于集中服务和管理,省科协将按照质优价低的原则,与中标企业协商统一优惠价格,支持各地参照省科协的做法,与中标企业洽谈本地科普e站建设工作。
二、重点站建设工作
(一)建设方式。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负责建设。
(二)建设标准。符合或优于科普e站建设“五有”基本标准。
(三)建设数量。每个设区市建设5个以上重点站,定州、辛集市建设2个以上重点站。
三、基础站建设及认定工作
(一)建设方式。由各县(市、区)负责建设或认定。
(二)建设标准。符合科普e站建设“五有”基本标准。
(三)建设数量。承担“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县(市、区)建设5个以上基础站。其他县(市、区)建设或认定2个以上基础站。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类型。各地要按照10:3:5的比例对乡村、社区和校园科普e站示范站进行推荐。其中,校园科普e站示范站由各市科协普及部会同本单位青少年科技中心协商推荐。重点站和基础站可结合本地的目标任务,由各地自主确定建设类型及数量。
(二)注重统筹与协调。注重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普小镇建设、“科普中国•百城千校万村行动”、“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效结合,重点在贫困地区、先进基层科普典型中开展建设工作,以持续增强基层科普典型的科普服务能力,提高科普工作集成度和显示度,集中打造科普工作典型。
(三)注重服务与管理。各示范站由当地科协统一使用和管理。各级科协要根据《河北省科普e站建设管理与实施规划》(冀科协[2017]35号)的要求,按照组织管理权限,做好指导服务、使用管理及总结考核工作。
(四)注重真绩与实效。各级科协要指导和督促各实施单位扎实推动“科普中国”落地应用,及时为科普e站提供科普资源,适时传播科普知识,有计划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发挥科普e站的阵地作用,推动提升公众科学素质。
(五)材料及时间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于5月31日前完成示范站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将《河北省科普e站示范站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到省科协科普部;于8月31日前完成重点站和基础站建设工作,将《科普e站重点站建设汇总表》(见附件2)和《科普e站基础站建设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到省科协科普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超 范玉鑫 联系电话:0311—86673043 86054723 电子信箱:hbskxp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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